身为魔王,经历了繁繁种种,你再想说去轰轰烈烈地爱上一个人,真的太难为魔了。
人经历得多了,各方面的情绪,其实就会麻木,阈值,也会高很多。
正如四娘曾对郑伯爷说的那句话一样,
老娘这辈子,怕是不大可能对男人感兴趣了,但唯独主上,是唯一的一个,让我不恶心的一个。
瞎子也曾思考过,为什么大家伙的日子,会过成这样;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人的一切伦理道德,都是以百年来计的。
其实,正常人活不到百岁,七十岁,差不离了,在这个世代,平均寿命只会更低。
所以,有限且不够的生命下,人生被无比紧凑地划分了好几个阶段,这些阶段之间彼此相连,甚至,相容。
小时候,得忙着长大,读书;成年后,得忙着挣一口营生,养活自己,同时,还得寻找配偶,繁衍自己的下一代,下一代出来后,再为下一代去辛苦;
幸运的话,临了存够了钱,还能给自己提前置办一口寿材。
其实,普通人的一生,过得很快,快到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你所面对的情啊、爱啊以及种种的情绪,都来不及去分辨,这到底是真的呢,还是仅仅一种惯性。
就如这夫妻之间,理所应当,两情相悦,但别说是这个时代了,就是在那个熟悉的现代,枕边人,能“相看两不厌”已然是阿弥陀佛了。
所以,瞎子并不觉得自己把日子真的过成日子,有什么不对的。
“北先生。”
狼崽子从院墙那里探出头来。
瞎子从沉思之中脱离出来,对狼崽子招了招手。
郑凡曾给狼崽子取名,叫郑蛮。
入学后,狼崽子曾一度觉得自己的这个名字不好听,因为同学一直喊他蛮子蛮子。
无论燕民还是晋民,在种族歧视这种事上,是无比的一致。
郑蛮不敢去求郑伯爷改名,因为他的名字本就是郑伯爷取的,虽然郑伯爷当初取这个名字时,也很随意。
他就找到了瞎子这里,瞎子给他改了个名字,叫“郑史”。
不过,一年后,狼崽子就又主动找先生,将自己在学社的名字,改为了郑蛮。
这件事,瞎子也知道。
就算是成年人,在面对这种歧视时,也会很受煎熬,但这个孩子,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就走了出来,不再以“蛮”字为耻,反而引以为荣。
一是因为郑凡军中,蛮族士兵开始越来越多;
二则是沙拓阙石的事迹,他对那句“我本荒漠一野蛮”很是神往。
狼崽子翻过了墙头,来到了瞎子面前,有模有样地给瞎子行礼:
“北先生,您交代我的事儿,我做得好吧。”
瞎子点点头,
道:
“好。”
剑圣已经出门许多天了。
“那这次伐楚,我能去不?”
“能。”
“哈哈。”郑蛮开心地笑了。
“但不能让你上前线。”
“我懂,就是让我去帮忙刷马,我也愿意!”
“嗯。”
“多谢北先生,多谢北先生。”
郑蛮又郑重地行了个礼,离开了院子,来时翻墙,去时走门。
恰好这时月馨端着两碗馄饨走了过来,不由地道:
“该叫这孩子留下来一起吃的。”
瞎子摇摇头,道:“和我吃饭,他拘束,罢了。”
月馨笑了,“也是。”
放下碗,分了汤匙,小夫妻二人就坐在院子里一起吃夜宵。
汤很鲜,馄饨皮薄馅厚且不腻,碗面上撒了些许葱花,添了几滴香油,香。
月馨小声道:
“那位家里已经报官了,说他不见多日。”
瞎子点点头。
“是相公你安排的吧?”
瞎子又点点头。
“算计他,要是留了痕迹,未免不太好看。”
显然,月馨是知道剑圣的身份的。
当然,只要不傻,就不会不留意到能住在伯爵府隔壁的人家,怎么可能会是纯正的小门小户?
再者,月馨平日里都和四娘在一起管账,每日都要进出伯爵府,也是和剑圣见过的。
“我只是提醒一下他,他这会儿,应该做些什么,帮他意念通达。”
瞎子不紧不慢地说道。
“还是危险,我可是听说,他的剑,曾杀过司徒家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