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我看着他们时,往往会感受到一种,相似的感觉,他们在我的视野里,开始渐渐模糊了,不再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是我手里一张张叶子牌。
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打出去,变着花样地打出去,为的,就是最后赢钱。”
剑圣站在一边,没说话。
郑伯爷继续道:“我这些天,其实一直都在思考,我身边很多人,也在帮我思考,因为我能在他们的身上,看见一些思路。”
“我听闻,乾国的文士和楚国的大贵族,都很喜好清谈。”
“那是吃饱了撑的,他们喜欢的,是那种意境,而我想要的,是能够抚慰我自己内心的一个结论,至少,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词,相当于你们剑法里的一套剑式。”
“明白。”
郑伯爷舔了舔嘴唇,
道:
“我从苟莫离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从我很多手下将领身上,也看出了很多东西,当然,最后让我看清楚的,给我以最大启发的,其实是你,虞化平。”
“还是拐到我身上来了。”剑圣露出了果然的笑容。
郑伯爷摇摇头,道:“不是,其实,如果刨除打仗的话,真正自己拿着兵器杀人,你杀的人,肯定比我多得多。”
“是。”
“任何带着负罪感的事情,做多了后,我们都会麻木,慢慢地,习以为常。
正常人,第一次见自己父母杀鸡,杀鱼,肯定也会觉得害怕不忍,但不久后,他们自己也会杀得很利索,只为,接下来全家人的一顿美餐。”
“所以,平野伯爷,您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如果这种生活,这种节奏,这种格局,注定会让我对一些事情越来越麻木的话,那就,让他麻木好了。
因为人的下线,往往是越来越低的。
乾国东海,有一群人,他们一辈子几乎都生活在水里,不得上岸,为官府或者大户所用,采集东海珍珠,他们被称为采珠人。
越是年纪大的采珠人,他们就能潜水潜得越深,但同时,他们就又越是喜欢躺在礁石上晒太阳。
所以,一些事儿,既然要做,那就做呗,只要我还能继续对美好的事物继续保持美好就行。”
剑圣点点头,道:“你对心境上的一些话,总能给予我启发。”
“见笑了。”
“的确,很多时候,你说的一些话,和你现在的武者境界,很不相符。”
“一些文人大宗师,手无缚鸡之力,不也照样能说出至理名言?”
“也是。”剑圣表示赞同。
“所以,这些还是从你身上感悟到的,世人忙碌,只为那碎银几两,偏这碎银几两,能解万千惆怅;
你我都是不用担心生计的人,所以能抽身忙碌之外,想的念的思索的,就和普通人不一样了。”
“我现在觉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住在雪海关的普通人。”剑圣说道。
“你这是返璞归真,这条路,是对的,但不适合我。所以,我只能借鉴,不能照着走。”
“那你的路,是什么?”
“看风景,看更多的风景,当年在虎头城坐在自家客栈阳台上时,我在看风景;南下乾国,在上京城下的,也是在看着风景;
现如今,站在这帅輦之上,前方战士冒死冲城,这,其实也是一种风景。
一如登山,站得高度不同,所见的风景也不同,为了看更多没见过的风景,只能一步一步地爬山。
终有一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其实,我不一定真的喜欢山巅的景色,但不去那里看一眼,瞧一下日出,总觉得这辈子,会不得圆满。”
剑圣缓缓闭上眼,微微摇头。
“你,怎么了?”郑伯爷问道。
“我在克制自己感悟的感觉,这个时候,不适合盘膝坐下感悟。”
郑伯爷闻言,张了张嘴,舔了舔嘴唇,
道:
“畜生。”
“哈哈哈。”剑圣笑了,“接着说,万一真的上了山巅,发现风景不是你所爱时,你会如何?是直接跳下山崖就此结束,还是再次下山?要知道,下山时的风景,都是你看过的,也就没新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