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一来,转会费却是实实在在地抬上去了,到时候DGE俱乐部这边每卖一个选手都比以前多拿一笔钱,这可太难受了。
所以,大家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转会费抬到那么高只是听起来好听,实际上没意义。
再加上DGE俱乐部只约定最低额度的转会费,这就让DGE俱乐部从转会费上赚的钱尽可能少。
其次,建立这样一个监管机构,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员,日常运营开支是一笔费用;同时这些种类繁多的监管规定,一定会对一部分俱乐部产生劝退效果。
如果有俱乐部不接受、要退出,那也好办,裴谦这边出钱把他们的GOG分部买下来,也不让他们吃亏,你的投入我都给你补上。
但是你走了再想进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买下这些俱乐部,这又能花一笔钱,裴谦求之不得。
最后,裴谦也确实有一些规范行业、保障选手权益的想法。
如果没有更高层面的监管,那么选手和俱乐部之间是永远不可能建立平等关系的,因为话语权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就像普通的打工仔在面对公司的时候,很多时候也只能是用脚投票、选择一个最不坏的公司,但实际上却并不具备跟公司议价的能力。
只有极少数特别优秀、完全不可替代的人,才有议价能力。
在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时候,官方如果不作为、保持绝对中立,其实等于在拉偏架。
就像拳王和一个普通人打架,在双方都没有明确过错的前提下,第三者绝对中立不去管,那就是在事实上让普通人死。
所以,裴谦的这个监管机构,在客观上会保障选手的权利,但也并没有对俱乐部进行剥削,只不过是让俱乐部不要贪得无厌、不要过度地压榨选手。
俱乐部该拿的转会费、违约金一分不少拿,该有的商业合同、热度和影响力也一点不差,只是不能钻空子为所欲为。
裴谦当然认可契约精神,但这有两个前提:第一,契约本身必须是公平的,不能是霸王条款、奴隶合同,不能建立在一方对另一方的剥削之上;第二,契约精神的意思并不是契约绝对不能违反,而是违反了之后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总之,这样的规范让DGE俱乐部少赚转会费,又能劝退一部分俱乐部资本,这些俱乐部退出之后买下他们的整个GOG分部又可以花一笔钱,岂不美哉?
而且这个新的监管机构日常运营也需要花钱,多招点人养着也不错,能多发一点工资是一点嘛。
张元已经拿过来两张纸,快速记录下了裴总之前说过的内容。
只是仔细浏览这些条款,却觉得心里有些没底。
能行吗?
世界上的所有大型联赛,似乎都没有这么干的。
原因也很简单,不敢或者不愿意跟大俱乐部撕破脸。
大俱乐部为联赛带来粉丝、热度和资金,平心而论,某个赛事的火爆,一定是主办方、赞助商、俱乐部、职业选手、观众共同努力的结果,缺了哪个环节都会出问题。
所以很多时候即使主办方有这个能力,也不愿意去得罪这些大俱乐部,哪怕某个俱乐部在事实上对选手进行了压榨,只要别太过分引起天怒人怨,多半都是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