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小说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141.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

141.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3 / 3)

在前车之鉴下,给大商当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慢慢融入到商人之中,百越来打,有人报仇,肚子填不保,有人赈粮。

肯定比那些诸侯要好吧?

葴足看的明白,大商这八百诸侯,大半都有异心,如果这时候自己真心投效,肯定会被重用。

至于是不是虎方人都成了商人?虎方名存实亡?

无所谓啊!任由百越打下去,肯定亡族灭种了!

那时候就不是名存实亡,是彻底亡了!

更关键的,是自己。

鬼方、于越自称是金天氏、有熊氏之后,可自己姓葴,是轩辕黄帝的子孙!

只是不知道怎么就流落到虎方,繁衍至今自己还当上了虎方首领,可这个姓氏在,祖上终归是货真价实的中原人!

就身材样貌来说,也比于越、鬼方更贴近商人!

而且刚才纣王封赏奴隶为将军,那个叫李靖的总兵,提出有功封爵。

这意味着哪怕是虎方人,只要归附后,一视同仁,一样可以参军,一样可以入城居住,甚至可以为朝中官员!

于是乎,葴足下定决心,操着怪异的口音,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葴足欲领虎方归附大商,臣更愿永居朝歌!”

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显得极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你虎方又来捣乱?

虎方是比不上诸侯,地小人少,整体实力比黎侯都弱上许多。

可地位上是真正与大商平等对话的盟国啊!哪有盟国直接投降的道理?

这不是又给我开疆辟土呢?

等等....

子受忽然有了挽回昏庸值的灵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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