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要有电视上讲的生死杀劫而不自知。
明明死神已经在头上而不自知。
确还在这高谈阔论,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么?
吴明已经决定,今晚要不直接杀死两个黄毛,那么对死人生气毫无意义。
要不被两个黄毛反杀,那自己都要死了,生气就更没意义了。
吴明一路跟回了自己的小区,慢慢的跟到那个黄毛乙住的地方的楼栋。看的他们进了无人的电梯。
电梯数字慢慢上升,最后最终停到5。
“5楼么?”因为一楼一户,所以也不用担心找错人。
那么下一步,就是工具了。自己十二岁,对面二十多岁。还是两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人,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打不过。
所以,吴明很快想到了水果刀。轻便,锋利,一刀就能致死。
那么就是怎么防止自己不被快速抓到了。
吴明一开始就不会认为自己不留下破绽,他毕竟第一次做这种事。
何况吴明有时候也看法制频道,知道警察的能力。知道自己肯定会留下线索。
所以关键不是不留破绽,是怎么少留点破绽和多留点迷惑用的破绽。
所以只要不被快速抓到就行了,今晚,干完。如果不死,直接去客运总站,找量黑车,直接出省。
吴明想了想,比较基本的就肯定不能有指纹,这是最最基本的。
还有脚印。留下脚印吴明知道警察能根据脚印判断身高体重性别甚至年龄
但这个不可能,至少对吴明来说不可能。
所以,吴明走出小区外,来来回回跑了六家超时小卖部和五金店。
买了一双大人的鞋。一件大人的衣服。一个拐杖。一双手套,一个口罩,一个帽子,一卷线,一个卡腰双肩背包,一共重二十斤的哑铃,一卷卫生纸,几块小铁块,六把水果刀。
吴明买的时候保证自己除了手套,其他没碰过这些东西。
选的时候用手套,结账完让售货员装进袋子里。
虽然有的售货员觉得奇怪,但还是那句话,谁会对一个只有12岁的孩子起大量疑心呢?
出了外面,进了小区,吴明先把黄毛楼层按到一楼,再在黄毛楼底下找到一个树林。
带上手套,先脱了鞋,藏好,穿上大人衣服,接的往大鞋前面塞了几个个铁块做平衡用,
然后塞满了卫生纸,穿了上去,背上背包,包里有二十斤重的哑铃,走了两步。
很不舒服,差点摔倒,背包有点沉。但吴明却不知不觉又露出一丝笑容。
吴明脱下了鞋,又调整了一下鞋子卫生纸和铁块位置,继续走,然后仔细观察土里的脚印。保证看起来像大人的脚印。
自认为看不出什么破绽以后,来来回回走了几步适应后。拿上六把水果刀,刀鞘去了。放包里,刀手里拿一把。
然后用刀在衣服上轻轻划了一道保证随时能撕坏。
剩下五把用线穿五个圈。挂脖子上,保证刀一拽就掉。
包里带上衣服,拿上拐杖。
吴明想了想。决定现在就上去。自己只有一次出手机会,出手一次不管结果怎么样都得跑。
所以万一一会黄毛甲喝完酒走了呢?或者两人想去唱个歌都走了呢。当然可能现在就走了,那吴明只能说他们命硬。
吴明看附近没有人,便带的拐杖挂的刀出来了,走一步往拐杖地上戳一下。
脚印吴明觉得再完美也是自己觉得的。肯定有哪不知道的破绽,所以吴明决定伪装成一个脚不好的人。
那么警察看到脚印要么觉得犯罪者是个脚不好的人。要么觉得这一切是个十二岁的小孩伪装。
吴明脑中最后过了一遍自己的计划。
杀完人,速度把身上衣服撕了,放包里,露出里面本来的衣服,然后带上帽子,掩饰住头顶上的血,然后下楼,换鞋回家,换衣服和鞋,洗头,接的把衣服,鞋,包烧了,哑铃放家里。假装自己家的。刀利用杠杆原理掰断,小部分扔进下水道,剩下的自己在不同隐蔽地方扔了。然后跑路。
虽然肯定有吴明不知道破绽,但吴明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最好,只能做到最完美。
至于姥姥身体,吴明决定不管了,反正已经报仇了,那么姥姥也能走好了吧。
所以最危险的路段就是下楼时候不能有人,毕竟身上血味估计会很重。但一栋楼就六户人,再减去黄毛家,真能碰到了吴明也没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