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格带着他的三千勇士,出阵列队,然后观察山势地形,再观察敌人的阵型特点。
前面是一片丘陵,丘陵上灌木丛生,实在是不适合满清八旗的绕阵骑射打法。
但敌人的大阵也受到了限制,崎岖不平的地形,让他们的阵型不能保持完整平稳。
地形对双方都没有利。
既然这样,就勇猛的冲锋吧。
敌人的火枪相当犀利,这已经在辽东领受过了。
真的对面冲锋,只能凭借着勇士们的悍不畏死,战马的高速飞奔。用一部分将士的牺牲,将整个大队冲到敌人的阵前,先来一轮弓箭射击。然后再撞开他们的大阵,那时候就胜利了。
敌人的火枪有火枪的优势,但他也有劣势。只要自己冲进去,那些火枪就成了烧火棍,敌人就任自己宰割了。
布隆格决定,采取全军压上,做的就是一锤子买卖。
然而,就在他准备冲锋的时候,他却听到了敌人阵地里,一阵连绵不绝的轰响。
那不是炮声,比炮声轻,就像是过年时候燃放的大号二踢脚的声音。
观察了一下距离,这里离着敌人双方的距离,足足有三里路远,除了是敌人的佛朗机炮,他们的火器是打不到这里的。
面对这样的情况,布隆格笑了“敌人虽然比原先强大了,虽然他们已经敢于出城救援队友了,但他们的心理素质还不行啊。
还是像原先一样,没等到敌人冲到对面,就紧张的胡乱放枪。
而这样胡乱的放枪,只能造成他们更加紧张混乱,不会对敌人产生任何的杀伤。
不但如此,这一批火枪放了之后,他们装填的瞬间,自己高速奔驰的战马,就冲到了他的对面了。
于是他就大声的对身后的将士们吩咐“不要动,等待他们这一轮射击结束,我们立刻发起冲锋。”
三里路,对于战马来说,不过是二三十呼吸之间就能冲到他的面前。
敌人阵地里,那大号二踢脚的声音绵绵不绝。他就看到敌阵的上空,突然间飞出了黑压压的一片东西。
是的,是一片。
因为飞过来的东西太绵密了,给人的感觉好像都连在了一起。
那些东西是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弹丸,带着小小的尾翼。
而那个尾翼划破空气,发出了尖利的啸声。
而无数这样的东西发出的啸声,会合在一起,形成了震耳欲聋的一片声响。
在这样的声响里,让人的耳朵几乎失聪,而胯下的战马,一个个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抬着头,追随着这个东西的飞近,布隆格感觉到不妙。因为这个东西飞得比他预想的要远得多。
直直的朝着自己的头顶飞来。
就在他惊讶的时候,第1批这种拳头大的弹丸,砸了下来。
其中一个,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将他的钢盔砸了一个坑。
布伦格笑了,感情敌人投射过来的就是一个这样铁疙瘩,不过让自己的脑袋嗡的一下,没有什么杀伤力的。
然而他的得意判断还没有停止,被他钢盔弹开的那个铁疙瘩,突然间爆炸。
一时间,弹片横飞,而且隐藏在里面的铁砂呼啸着四散飞舞。
他亲眼看到,自己身边的亲兵,胸膛上猛地溅出了无数的血花,就好像突然被戳破了的皮囊一样,飞溅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