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到了。
凌沫沫站直了身子,等着车门打开,踩着步子踏进车里。
车门关上,车子重新启动,凌沫沫望着窗外的夜景,表情逐渐恍惚。
皇宫位于怀江城最奢华的地段,这片区域寸土寸金,而凌沫沫住在城南接近乡下的郊区。
从这儿到她住的地方,要倒三班公交车,等凌沫沫到住的地方,已经是晚上十二点钟了。
这房子是她租的,一室两厅,空间挺大的,她一人住的浪费,在两个月前贴了个招租广告,运气还算不错,第二天就有和她差不多大,长得漂亮的跟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子找上门来。
那女孩子看人的眼神怯怯的,说话也很柔声柔气,像是从城堡里跑出来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女孩叫易喜欢,一见她的面,就给了她一信封的钱:“我用双倍的价格租你的房子,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就是不要让我跟你签合同。”
她当时挺惊讶的,下意识地问了句:“你跟家里闹了别扭,所以离家出走了?”
易喜欢摇了摇头,半晌才小声的说:“是,但也不是。”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多爱管闲事的人,易喜欢长得好看又无害,给的钱也多,她就答应了易喜欢的条件。
易喜欢一看就是那种被家里娇生惯养大的人,不会做家务,很多生活常识也不怎么懂,看在她多给了一倍房租的份上,她不管是做饭还是洗衣服,都会顺带着帮下易喜欢。
两个人在一块住了两个月,谈不上感情多深厚,但也算是做个伴。
这栋破旧的楼,没电梯,灯还坏了好几盏,凌沫沫摸着黑爬上到五楼,她看这么晚了,以为易喜欢睡了,没敲门,轻手轻脚的翻出钥匙开了锁。
推开门,换完鞋,她一转身,就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睡着的易喜欢。
凌沫沫走过去,发现易喜欢手里捏着一张照片,是个合影,她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察觉到有人靠近的易喜欢睁开了眼睛:“你回来了?”
凌沫沫“嗯”了声,往易喜欢手里捏着的照片上扫去。
这次她视线都没落到照片上,易喜欢就已经将照片收了起来,她指了下不远处的餐桌:“你吃晚饭了吗,我晚上叫的外卖,给你叫了一份。”
凌沫沫这才发现桌上放两个饭盒,她连忙道了句:“谢谢。”
易喜欢笑了笑,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先去睡了,你吃完也早点睡。”
凌沫沫嗯了声,等易喜欢进了房间,她才走到餐桌前。
她晚上没吃饭,后来又发生那么多事,也没感觉到饿,现在被易喜欢这么一提醒,肚子反倒是叫的厉害了起来,饭已经凉了,她懒得热,就这么拿着筷子飞速的扒进嘴里,填饱肚子,她倒了杯水喝完起身进了卧室。
拿了毛巾和睡衣,她去了浴室,脱掉衣服,站在淋浴下,温热的水浇下来,她才感觉到浑身酸疼的厉害。
或者说一直都是酸疼的,只不过之前没心思去在意这些。
洗完澡,回到卧室,凌沫沫擦身体乳的时候,发现自己大腿上全是被Enson掐出来的指甲印,他当时应该是用足了力气的,有些地方已经泛着青紫色。
要不是这些痕迹,她真的有点怀疑晚上所经历的那一切都只是她做的一场梦。
凌沫沫抿了下唇,放下身体乳,伸手去碰了碰青一块紫一块的地方。
有些疼。
她急忙缩回手,愣愣的发了会儿呆,就关灯钻进了被窝里。
事已至此,她不要再想什么值得不值得。
路是她选的,她没资格后悔。
做人嘛,总不能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凌沫沫翻了个身,心想,与其在这里感伤,不如庆幸,庆幸她有几分姿色,庆幸她有几分运气,玩个潜规则还潜了个不错的靠山,老天爷也算是开了眼,在简晨曦后,给了她指了一条生路。
…
Enson让凌沫沫下周一去找李情深,还有三天的时间,这三天里她哪也没去,窝在家里看剧睡觉。
周日那天傍晚,她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电话。
凌沫沫接听,一声喂还没吐出来,电话里传来了一道低沉的声音:“老地方,我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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