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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途,漫步行走(1 / 1)

我偶尔会翻出那本放在书架上很多年书页都泛黄卷边的新华字典看一下。

不用翻开我也记得,第238页和239页中间夹着一枚小小的书签。

书签是他亲手做的,正面是竖着写的彳(chì)亍(chù)二字,反面是横着写的千里二字。

他说,是千里之途,漫步而行的意思。

那时候我是个学渣,听得半懂不懂,但他给我,我就收着了。

那是高中时候,有一次换座位,我们成了同桌。

本以为学霸都很难相处的,但是刚坐定,他就指着我水杯上那块不干胶问道,“你喜欢这个歌手?”

我挑挑眉,“书呆子还知道这是谁?”

他笑着点点头语气淡淡的,“识时务者……”

我很惊讶!

书呆子也追星?

原来介绍别人还可以这样?

读书多就是好!

于是,我磨着他教我功课,可是他却坏笑着送我一本新华字典,小学生用的那种!

并且理直气壮的搪塞我,“你基础太差了,从头学吧……”

房门被打开,脚步声渐近,我来不及收拾,被他看个正着。

“又要翻旧账?”他笑着把一捧满天星放在我怀里,顺手收走了书签,又仔仔细细的夹回字典里,弯腰,双手支在椅子把手上,问道,“这次又是因为什么?”

我低头摆弄怀里的花,笑了一下,“……看在你还算识时务的份上,饶你一次。”

“谢谢,以及结婚十周年快乐。”他起身,笑着朝我伸手,“我订了位置,现在出发的话,回来应该还赶得上你正在追的电视剧。”

他手心里,躺着一枚金属书签,镂空刻着一行小字——千里之途,慢步而行。

书签银亮如镜,以他的脑回路,这大概是个锡制的。

书呆子的浪漫总是意料之中又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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