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很是得衬。
丁费思用尽全力推两个人中间的那张桌子:“你他妈才半死不活。”
鹿豫:“你憋气憋得脸都红了,还不能把我推下去,不是半死不活是什么?”
鹿豫突然用了力,丁费思直接被推得往后滑,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丁费思涨红了脸:“你无耻。”
鹿豫松了手,没把她推出太远,怕她掉下去,还嘲讽道:“你弱鸡。”
丁费思:“你抄都没用,水平垃圾,泡汤抄手都没有你水。”
鹿豫毫无惧色,反问道:“我那是抄吗?”
“不是抄是什么?”
“老子那是喜欢你才中译中。”
鹿豫一脸的嚣张无耻。
这言论,却仿佛让丁费思听见“我是喜欢你才摸你的”这种论断。
想到刚刚自己居然将对面的无耻之徒引为知己,丁费思恼羞成怒。
“喜欢这个词你也有脸说得出口,你这翻译水平放在古代,两国已经开战了,你要点脸吧。不要污名化这个词语。”
她一口气都不带喘,愤怒道,
“喜欢是尊重,你扪心自问,你的行为是喜欢我的文字吗?你看到了就想剽窃,这明明就是心怀不轨。”
鹿豫坦诚道,
“那确实是不怎么喜欢你的文字。”
他发现,他喜欢她的人。
本来是想看她半死不活的,但是看见她半死不活又垂死挣扎,怎么都吵不赢他的样子,鹿豫觉得更喜欢了。
半死不活还挣扎,才有葳蕤的生命力,这不就是适合当故事主人公的人?
太可爱了妈的。
桌子又向丁费思的方向顶过来两次,丁费思咬牙支撑。
鹿豫却像是故意逗着她,毫不费力的把小案推过去,看她垂死挣扎。
啧,好弱。
鹿豫死不要脸地道,
“和你男朋友分手,跟我。”
丁费思简直要冒烟了,
“你他妈有病?”
鹿豫又把桌子移过来一点,要是他再往前推,丁费思就要掉下去了。
他的声音痞里痞气,
“不跟我,我就把你推进水里,让你掉进水里淹个半死。”
再把她捞回来。
丁费思已经用尽全力了,但是男女之间的力量太悬殊,根本推不过对面,她甚至都开始不说话了,只是用尽力气地推桌子,咬紧了牙关,但要命的是,桌子根本不动弹一下。
可见刚刚他是有多让着丁费思。
明明随手一推的事,他却让丁费思把他推到了船头,才开始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