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宠将叶时朝的详细试验报告交给辛格,又督促辛格和重案组快点核实情况,一天三趟往局里跑,就算是个俏丽美人,组里的干警们也难免受不了了。
大良实在忍不住偷偷在辛格耳边嘀咕:“头儿,不愧是你妹,当刑警的好材料,案子再烫手也死抱着不放。”
大良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干刑警三年,是辛格一手一脚带出来的,对辛格最是敬重,所以即便是烦了,也不敢说辛格妹子的一句坏话。但是架不住话里有话,辛格又不傻,怎么会听不出来?但听出来又怎样?自家妹子什么性格,他能不知道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从小到大,家里谁都不敢惹她。
辛格为自己悲惨童年鞠一把辛酸泪,摇了摇头,“这才哪到哪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家里的表弟偷了奶奶的一盒点心,嫁祸给她,你猜她干了什么?追着表弟打了一早上,直逼得他到奶奶面前承认偷了点心还假货,她才满意。”
“性子真够烈的。”大良连连咂舌,“这谁敢娶她呀?”说到这里,看辛格瞪他,忙改口,“不不不,谁配得上她呀?”
辛格看着自家妹子在走廊上踱来踱去,犹如监工的身影,又想到她在叶时朝面前吃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哪有什么配不配。一物降一物呗。”
在辛宠的不懈努力下,周玲玲很快就被放了出来,辛宠带领着班上的同学去看守所门口接周玲玲,大门打开,周玲玲缓慢走出来,同学们都围了上来,嘘寒问暖,周玲玲看着她曾经教导过的孩子们,眼含热泪,点着头,目光却落在辛宠身上。
辛宠此时心中的大石才算真得落地了,靠在车门上,一脸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并没有打算凑过去。她此时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低调回朝,混在人群中,看着自己拼命换来的歌舞升平,内心的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周玲玲走过来,抓着她的手,满心都是感激,“辛宠,好孩子,这次真是多亏了,若不是你,我不可能那么快就出来。”
其他同学随声附和,“班长就是班长,无论毕业多少年,都还是咱们中最牛逼的。”
上学的时候辛宠是班长,所以跟周玲玲接触的机会就更多,自然也比其他同学与周玲玲更亲近一些。当然,她也不怪周玲玲出事时,同学们没有伸出援手,毕竟事情复杂,结果怎样谁都不知道,会耗费多少体力财力也未可知,同学们里不乏结了婚的,拖家带口,自然不能如她一般孤注一掷。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原因,这群同学里,她毕业后赚得最多,家底最厚,即便真出了什么事,被吊销了律师执照,也能从容应对,不致于流落街头。
辛宠望着大家,还如学校里一样,挥手豪迈道:“今天高兴,我请大家喝酒,露露轩走起。”
露露轩是本市最大的夜店,足足一条街,吃喝玩乐一条龙,十足的销金窟。试问,谁不想偶尔醉生梦死一回?同学们当然欢呼雀跃,连一向不爱那种喧闹场所的周玲玲都点了点头,但坚决道:“这回该我请客,就当是谢谢大家对我的这份心。”
说完忽又想到什么,抓着辛宠道:“把秦律师也请来,他了帮了不少忙。听说你还请了一位植物学家,还有人类学家?不知道这些专家肯不肯赏脸来喝杯酒?我想当面谢谢他。”
施寅来得很快,因为辛宠答应喝完酒让他画像,但是叶时昭能来,着实出乎意料。
辛宠站在露露轩门口,看着走下车的叶时昭,嗓子顿时卡壳了一般,半天都没说出话来。叶时昭抬头看她,黑眸幽深,望着一脸惊讶的她,挑了挑眉:“不是让我来喝酒吗?难道我会意错了?”
他今天依旧是黑色的衬衣,常年泡在实验室里,不见天日,皮肤比她还白,眸子又是极致的黑,看人的时候专注而严肃,总能让人无端心头一颤。
辛宠喉头发紧,竟有些惊慌失措,“没有,没有,叶博士快请进。”说完这句话,手心里都是汗,她不是个内向的人,这么多年刑事法庭混着,多少穷凶极恶的犯人都见过,连环杀手面前都没紧张过,怎么在一个白面书生面前这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