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听到笑声隐约感觉不对,他努力睁大眼,在酒的作用下视线有些模糊不清,依稀能看出面前的人很好看,就是高了些。
高没错吧,黎初那女人本身就高。
小混混晃晃脑袋,悲愤欲绝地控诉“黎初你不要太过分了”
裴末的眼睛冷下来,“哦”
他的五官本来就是富有攻击性的艳丽款,属于第一眼就是大帅哥的类型,不过平时带笑,才不会让人感到凌厉难以接近,现下锋芒毕露,就如出鞘的宝刀,令人不敢直视。
小混混缩起脑袋,口中不甘心地嘀咕,“就、就是过分,别以为凶点,老、老子就怕你,我在外面吹西北风,你们在里头吃香的喝辣的,害我手里的鸡爪都不香了,好多钱买的,呜呜你赔我”
魏明让他看人,自己虽是个混混,但也是爱岗敬业的混混,说看住就看住,自然不可能看人的同时再低头玩手机,但光盯着人多无聊啊,他就买了点小酒和鸡爪啃着。
刚开始还很开心,鸡爪滋味不差,柔嫩而且入味,就是贵,要不是从魏明那赚了一笔,他真舍不得买,正啃得开心呢,就听到院子里刺啦一声,原来是黎初开始做饭。
哦,这很正常个屁咧
小混混见黎初烧了一大锅热油,清油滚滚,将剁好的鱼段放入热油中,顿时滋啦滋啦作响,鱼段不一会就变为诱惑的金黄色,她用捞网反复掂着,鱼段互相摩擦,外面的焦皮发出脆响。
黎初趁热将炸鱼段捞出,倒入一旁调好的酱汁里,两者接触冒出一蓬水蒸气,酱完全渗透到鱼肉里,尤其是那风一吹,鱼的焦香混着酱的甜味,可全x往他这里吹了。
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啦
小混混张大嘴巴,手中的鸡爪顿时不香了,他愣愣地放下手,只觉得又柴又干难以下咽。
接下的半个小时里,黎初和裴末享受着美食,小混混眼巴巴瞅着他们享受美食,望着他们咬开金黄的酥鱼,露出雪白的内里,棕色的酱汁沿着筷子滚落,他馋得上蹿下跳,只能不断喝酒。
小混混摇摇晃晃靠近裴末,朝人伸出手。
裴末面色冰冷,正准备让这不规矩的人差点苦头,身后走出一人挡在他面前,攥住小混混的手臂,黎初问,“做什么。”
裴末惊讶,随后是复杂,以他的身份地位,注定也习惯于由他庇护其余人,没想到还有被人英雄救美的一天。
虽然发展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但不得不说被人保护的感觉不错。
小混混尝试抽出手,发现抽不动,他弱气道“我就是想搭她肩膀要口鱼吃。”
黎初就放开手“可以,明天别盯了。”
小混混犹豫,黎初端着一盘酥鱼,用筷子夹断一段露出内里,鱼肉冒着热气,肉质细腻,可以看出紧实的纹理,黎初夹着那段浸入酱汁,顿时雪白的鱼肉就被染为深棕,小混混眼神发直。
“不吃”
小混混气沉丹田“吃”
最神奇的是他站都站不稳了,竟还能牢牢抓住筷子和盘,黎初见此就不管他了。
裴末用眼神示意盯梢的事,“我可以帮忙。”
黎初摆手“不用。”
裴末就不再劝,他是好心,但也要尊重黎初的意愿,而且这点小事,他相信黎初能够解决,扫了眼小混混。
算了,不和醉鬼计较。
小混混一连吃掉三块鱼肉,内心火急火燎的渴望才稍稍平复,他抬起头,嘴角高高扬起,十分幸福的样子。
这个鱼肉是他出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嫩滑的鱼肉吸满酱汁,甜而不腻泛着浅浅的酸意,没有丝毫腥味,也不用担心鱼刺,因为连鱼刺都被炸酥了,最好吃的当然是鱼皮,焦脆焦脆,带着炸过的油香,又有鱼皮原有的胶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