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千宁说罢,便把手中的塑料袋放在了地上,然后转身走向客厅的角落去搬桌子了。
其实在林枫看来,王千宁和在大学期间相比实在是变化了不少,记得他当初总喜欢烫着一款时髦的中短发,然后搭配一身非常朋克的造型,东奔西跑得到处玩乐队。
可现在呢?他剪掉了头发,整天穿着一身商务装,乐队早就不玩了,而是选择在一家比较大的音乐公司为一些知名艺人干起了策划制作的活儿。
在一些之前的同学看来,可能会觉得王千宁变得油腻世俗了,其实这样说倒也没错,但王千宁确实比很多一起毕业的人混得都强,只不过代价是牺牲了当初那个打着架子鼓大喊着“无音乐、毋宁死”的自己。
可作为王千宁的兄弟,林枫却知道他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怎样的挣扎,还记得毕业晚会结束后的那个晚上,王千宁拉着自己去一家大排档吃烧烤,啤酒一瓶瓶猛地往下灌,然后他就开始跑着在大街上耍酒疯:
他把外套脱了、踩在地上,边哭边喊“我他妈的玩不了音乐啊,一直是音乐在玩我啊,我他妈地想赚钱啊,有错吗?有错吗?我错了,错了啊……无音乐,毋宁死,我该去死啊……”
林枫忘了当时是怎么把王千宁架回宿舍的,但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却仍旧历历在目,那是一个热血青年心怀理想却又不得不背弃理想的夜晚,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那种滋味。
“来,搭把手,帮我把桌子放平了。”王千宁的话打断了林枫的思绪,他那有些发福的脸庞和肚腩似乎让人遗忘了当年的帅气,要知道上学时打得一手好架子鼓的王千宁泡到了不少姑娘,不过工作之后,他就把架子鼓给卖了……
“这两天就麻烦你了。”林枫帮着把小桌子在地上搭好了,又把塑料袋里的吃食和啤酒一件件地摆了上去,“嗬……还挺丰盛的。”
“跟我说麻烦的话就太见外了。”王千宁打开两罐啤酒,分别摆在了自己和林枫的面前,“这次真分了?”
“嗯……”林枫重重点了点头,然后举起面前的那罐啤酒,咕咚咕咚猛地灌了两大口,“走到头了,不分不成了,也就是谁提的事儿……”
“行了,感情上的事儿只有自己个儿才真明白,走一个吧!”王千宁说着,便举起面前的啤酒罐,和林枫的轻轻碰了一下,“不过日子还得过,你还得想想自己接下来怎么办。”
“是啊,日子还得过,日子还得熬啊!”林枫咬紧牙关,手上加力,啤酒罐瞬间被他捏得变形了,里面的啤酒涌了出来,流到桌子上,混着食物的残渣,跟他脸上的笑一样苦,“千宁,你说……现在我跟雨菲……配吗?”
“唉,感情里哪有什么配不配的。”王千宁低下头,用筷子夹了口凉菜嚼在嘴里,“都会好起来的,谁人生里还没有个低谷啊?其实有时候我还挺佩服、也挺羡慕你的,到现在都……都还在坚持着,还没死心……”
“羡慕我什么?羡慕我落魄?羡慕我混成这个逼样儿?”林枫长叹一声,然后拿起剩下的那半罐啤酒,一口气全都倒进了嘴里,“如果我年少有为不自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