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警局。
一位正在抽着烟,手里拿着书本的男人坐在椅子上。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大衣,里面是警局发的内衬,笔直的领带和明显熨烫过的整洁的大衣长裤让他看上去神采奕奕。像他这样注重外表形象的警察在哥谭警局是很少见的,大家要么混日子,要么跟着戈登局长一起忙得脚不沾地,很少有人会天天重视这些繁琐的细节。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从伦敦来的这位绅士在哥谭警局算是出了名,这些日子尤甚。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手里有一些查封店铺的权限,好事者打听过道格拉斯的来历,听说他原本隶属的部门名声不怎么样,虽然式微,但是作为政府部门也有不少达官显要资助,手里也是有不少权限的而且最关键的是,防剿局名下的警探拥有自行击毙拥有确凿证据的犯人的权限,事后可以不用上报。只要出示证件就可以取用当地官方的武器,数量种类随他调配。
这听起来就像是拥有特权的政府猎犬虽然这么说不好听,但是大家第一时间听说这些传闻之后都是这个感受。
“道格拉斯,这是你要的关于史密斯的资料。”
戈登局长从办公室里出来,把手里的文件递给了见到他之后也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的男人。
道格拉斯合上书,接过文件,同时礼貌道谢。戈登局长眼尖地瞥见书页上写着什么“睡前不要剪头发”之类的语句,让他疑惑这位警探保持着一本正经的模样究竟在看什么乱七八糟的书籍。
不过这样的疑惑也只是一瞬间,他明白这与自己的正事并无关联,戈登也无心关注他人的私生活。
“史密斯是企鹅人的得力属下,擅长采购精算方面,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的话,很难抓捕他。但说实话,对于企鹅人的庞大势力来说,他也不算非常关键的人物,你为什么这么关注他”
“啊藏在其他人的阴影之下,却又让与他敌对的人感到棘手,是他的风格,我一点都不意外。”道格拉斯咬着烟头,吐字却异常清晰。
“怎么,你们认识”
“在伦敦的时候打过交道,我就是为他而来的。”道格拉斯也不掩饰。
戈登局长面色严肃,眉头不自觉又皱了起来,“怎么说”
“没有证据,但是有些事情是他做的,这我能肯定。但是他太棘手也太警惕了,”道格拉斯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斟酌用词,“跟他的同行不一样,这家伙非常得谨慎,狡猾,而且注意隐藏自己的行踪。我花了很多功夫才找到他在哥谭的踪迹。”
“我知道你对我们的工作有疑问,也有意见,但是我完全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史密斯除了帮企鹅人处理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以外,他自己也是一个相当棘手的危险人物。”
说实在的,道格拉斯其实更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抽烟看报,享受自己的休闲时光。但是不行,显然这该死的、表面功夫做得极其出色的、虚伪又好似毒蛇一般狡诈的讨厌鬼需要人像逮疯狗一样去逮他,而且显然其他人都没心思去做这水磨功夫找证据追人的细活。
“如果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