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岑拧眉看着邱宁仓皇逃窜的背影,有些担心。
据说一只大白鹅的战斗力堪比三个宅男
邱宁虽然不宅,但看那模样,估计也不够阿鸡一口啄的。
“你能不能把阿鸡叫回来”
闻昭抿了抿唇,心里的醋海都要翻天了。
不过就是一只鹅而已,岑岑竟然担心到了这个地步,果然要警惕任何出现在她身边的小白脸
“没事,阿鸡就是一时兴趣,不会穷追不舍的。”
姜岑想想也是,鹅毕竟不是狗,没有那么高的智商,追不上应该很快就算了。
她抬头看向闻昭,微黑的天色朦胧了他那张俊美的脸,却让他看起来越发气度斐然。这样的人,哪怕只见过一面,也不会忘记。
但为什么原主和她的印象里,都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我们之前见过么”
闻昭垂下眸,浓密的睫毛遮住了眼里的暗淡“见过。”他微微一笑,声音和着初夏的微风传入姜岑的耳里,低沉撩人“在你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
不是这个世界,而是在姜岑原本的世界。
那时候,闻昭还是个刚开始北漂的小场记。首都的三九天十分难熬,尤其是对他这种临时工来说。
凡是室外的活都要他跑腿,脏活累活也是他干。
刚刚过了十八岁的少年,没有父母亲人,一天打四份工,恨不得连睡觉时间都省去。
俊美的长相给他带来的不是资源,而是许多烦不胜烦的骚扰和麻烦。
当他又一次被剧组的一个三线小鲜肉找麻烦,蹲在寒风凛冽的室外,看着自己手上的冻疮时。姜岑踏雪而来,送了他一杯滚烫的玉米汁。
热乎乎的纸杯握在掌心,从手掌一直暖到了心里。
那是闻昭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哪怕以后他有了钱,生意越做越大,变成了无数人巴结的对象,也没有什么能够取代那杯简简单单的玉米汁,和那个善良可爱的姑娘。
他拼了命的努力,从打工仔变成了上市公司的ceo。但他的小姑娘也没有停下脚步,她变得越来越厉害。
金冠奖影后、最卖座的电影女星、娱乐圈福布斯排行榜前三
她的每一项荣耀,他都如数家珍。
闻昭看过姜岑的每一部电影,熟悉她的每一句广告台词,却没有勇气接近她。
他总想着,再努力一点、更努力一点,等自己更加成功了,才有资格光明正大的走到心上人眼前。
然而最后,他等到的却是姜岑猝死的消息。
闻昭主办了姜岑的葬礼,他没有让任何人来吊唁,只一个人抱着阿鸡站在她的灵堂前。
阿鸡是姜岑在演一部仙侠电影时候的道具,剧组用完之后被闻昭收养,成了两个人之间唯一有联系的东西。
阿鸡比一般的禽类要聪明,叫名字什么的都有反应。闻昭万念俱灰的时候,它一直寸步不离的陪在他身边。
闻昭在姜岑的灵堂前站了两天两夜,最后承受不住的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