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你说!”
“我今天是下的是包夜,可当我睡下之后,便是那个小孩子模样的恶魔将我叫醒的,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地下室里面了。”
“……”巡逻队队员没办法完全相信,毕竟不太符合逻辑,为什么之前没有找他,偏偏今天?而且他们在雷斯二楼阳台那边找到了明显是盗贼用过的竹竿,那一定是一个粗心的毛贼留下的。
以竹竿的承重推算……如果真有盗贼进入房屋,那一定是个体重很轻的家伙,这关联雷斯的话,到能证明一点东西。
但接下来雷斯编的就有些扯了,毕竟他不知道阿瑟这个蹩脚盗贼留下了太多马脚,比如说雷斯先生家的二楼,他本人已经很久不上去了,上面基本上什么都没有,但巡逻队员检查的时候却发现了新鲜的带泥的脚印,而且轻而易举的便判断出……这是小孩子的脚印。
这是阿瑟留下的,他去院子里抱竹子的时候鞋底板不可能粘上泥土,于是乎就留在了雷斯不常去的二楼地板。
疑点重重,巡逻队队员们也很难搞,以他们自身推测,更像是雷斯自己的行径暴露了,将责任推给了一个闯入他家的小毛贼。
这样就能理解了,巡逻队员设想雷斯用剑杀了石床上的女人,然后秘密被毛贼撞破,最后毛贼跑了他自己跑不了,于是上演一出苦肉计。
这样一来说的通,但是缺乏证据,更缺少目击证人,如果能找到那个毛贼,也就是雷斯先生口中的有小孩模样的恶魔就好办了。
于是乎巡逻队那边下决定,抓贼,也算是帮雷斯先生一把,当然,最终的目的是想搞清事实。
格莱大叔很快就被叫过来了,毕竟阿瑟的那柄武器出自他那里,这柄剑他卖给谁了,自己应该会有点印象。
格莱大叔不想给自己添麻烦,于是乎将阿瑟的模样一五一十的全说了,他也好奇抢了自己那柄剑的小子怎么了?
当然,他说的是自己预售卖给他的,不然说自己被抢也太丢脸了,而且不太现实,还容易跟案件沾上关系。
阿瑟很快就成了重点嫌疑人,不过今天晚上是抓不到他的,他在好心人一家度过了安然一夜。
阿瑟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究竟出现了什么变化,第二天上午醒来的时候,气色已经好了很多,这让珊莎非常惊讶,毕竟昨天还差点要死了,今天就能简单的下床走路。
要不是丈夫出去打探消息了,她都想立刻告诉她的丈夫。
“……”阿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知道单说一个谢谢是不够的,想要做点什么来报答他们。
这间房子的男主人,珊莎的丈夫威尔先生,昨天夜里他从医师口中得到了自卫团要出力剿灭哥布林的事,这件事对他的意义非同小可,所以今天亲自出门,来到自卫团这边想要验证。
刚好昨天地下室发生的事情今天已经有了初步结果,阿瑟的模样被画师画下来,以无可奉告的罪名通缉,毕竟他的模样有很多人见过。
威尔先生一眼便认出了阿瑟,但他却没有立马报告,因为他昨天看的很清楚,阿瑟伤势严重,说是将死之人也不为过,他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其中缘由肯定要打探一下。
刚好顺路,威尔先生就将两件事一起打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