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这一盏灯笼就像是落进汽油里的一点火星。
琴艺高超,容貌美丽,却有自己的风骨,在烟花之地,却像是贞洁烈妇、高门贵女一般,以死相逼不卖身。
如此说来,为了这样的女子一掷千金,只为听一曲,似乎也是合理应当。
甚至,“千金只为听一曲”比起“与花魁春风一度”更奢侈,是更体面的谈资。
于是这一点火星点燃了整个会场。
灯笼越来越多地被挂上了高台,灯罩之中的烛火彼此相连,映出了一片血红
但没有人知道,在一刻钟前,灯笼尚未挂上之时,元瑾找到了掌班。
此时的元瑾已然满头珠翠,画上浓妆“掌班,要不要同我做一个交易”
元瑾“我可以助你,助玉堂春,成为邻仙城,乃至整个凡间,名头最盛,银钱最多的青楼。”
掌班正准备嗤笑,却见寒光一闪,元瑾将一把匕首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一点刀锋没入了白玉一般的皮肉中,溢出了一点鲜艳的红色。
元瑾的态度极其强硬,语气却依旧是柔软的“只需给我半个月,如若还无成效,就请掌班把我卖出去吧。”
掌班面色难看地沉默了下来,权衡利弊之后,她语气沉沉地问“你要我做什么”
元瑾轻轻一笑“需要委屈掌班,同我演一出戏。”
掌班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元瑾的手中已然布满了粘腻的冷汗。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在心中感慨。
元瑾最最核心的筹码,从来不是她的美貌或是琴艺,而是她的聪慧与眼界。
即便是在玉堂春待过数载,给予了元瑾无数扶持与帮助的应欢,想到的也只不过是令元瑾好生磨炼琴艺,好将自己卖一个好价钱,令她获得更好的待遇。
但元瑾所想的,却是破局之法。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先通过“卖艺不卖身”将自己的价格炒高,形成锚定效应,再在进行包装之后,将玉堂春之中其他女子的价格与待遇一并拉高,从而使玉堂春赚取更多的银钱。
我不由得在心中想,如若元瑾生在现代,必定能在商场之上叱咤风云。
她一手促成的,是三赢的局面。
元瑾能够卖艺不卖身,其他女子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玉堂春能够赚取更多的银钱。
而嫖客,通过更多银钱,也获得了更高的情绪价值。
毕竟,来青楼消费的客人想要的不止是鱼水之欢。
他们想操的不止是一具具生长于青楼的,便宜下贱的身体,还有自己求而不得的“东西”。
不论何时,人们总是向往好的,更好的,最好的。
与一个走投无路,来自乡野的女子翻云覆雨,和与一名知书达理,温柔小意的粉红佳人春风一度,乃至令一名个性骄傲,洁如冰雪的高门贵女放荡沉沦,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体验。
然而,不论元瑾如何聪慧,却无法从根源之上改变玉堂春。这处地界终究还是将她们敲骨吸髓,食肉啖血的妓馆。
元瑾之举,能让玉堂春的姑娘们好过一点,但也只是好过一点。
在高楼之上,她将簪子抵上自己脖颈的那一刻,“卖艺不卖身”的这一扇大门,就已经朝着玉堂春,乃至邻仙城的其他所有的姑娘们重重关上。
毕竟不论是玉堂春,还是邻仙城,只会,也只能有一个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