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略层面上,海军就有区别吗?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做为典型的技术类军种,海军对军事建设的依赖性更大,也更加注重在非战时期的战备水准。
不然,在论议两院通过法案限制海军拥有的航母数量时,海军上下也不会集体抵制。
就是这份法案,让周涌涛脱下了军服,并且在几年之后,以帝国首辅的身份重新回到了帝都。
换个角度来看,这其实是白华伟支持丁镇南的关键所在。
只是,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在一个由海军打主力的战场上,不要指望丁镇南提出的军事学说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往简单说,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在非战时期保持一支足够强大的海军。
如果在和平时期维持一支庞大的舰队,那么没等到大战爆发,就已经被沉重的军费开支给压垮了。
此外,军备竞赛必然是大战的导火索。
第一次全球大战就是由海军军备竞赛引发,因此在战后,才出现了限制海军军备竞赛的国际条约。
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在和平时期维持全球霸权,或者全球利益的海军力量,在战争时期不足以击败所有的对手。
这个特点,在第二次全球大战之后体现得最为明显。
哪怕是在波伊战争之后,帝国海军把航母削减到15艘,也有能力维持全球存在与全球霸权。
可相对的,这点力量根本无法保证帝国海军在大战爆发之后,击败所有的敌人。
其实,连击败纽兰海军都办不到。
不要看帝国海军拥有的航母,超过其他国家的综合,帝国海军的战斗力更是远超所有的对手,可是这样的兵力优势,根本没法支撑大规模进攻行动,即便是维持和平时期的全球存在都非常困难。
正是如此,在上升成为帝国的总体军事战略的时候,丁镇南提出,针对不同的假想敌采取不同的战略方针。
对付以迢曼帝国为首的西陆集团,自然是速战速决。
道理也很简单,对付西陆集团以地面战争为主,由陆军与空军打主力。陆军与空军在和平时期的战备水平,以及在战争爆发之后的动员速度都远在海军之上,因此有能力迅速击败主要敌人。
其实,这个观点在几十年前就出现了。
当时,骆沙联邦试图通过闪击战击败迢曼帝国,要不是梁夏帝国及时出兵,恐怕迢曼帝国已经完蛋了。
骆沙联邦没能火速击败迢曼帝国,不是军事理论有问题,是实力不够。
丁镇南提出的军事理论,跟“闪击战”有天壤之别。
说得直接一点,闪击战是以地面进攻为主,对敌国实现军事占领达到战胜敌人,并且结束战争的目的,意味着需要投入大量地面部队,消耗很多的战争物资,并且得承受极为巨大的伤亡与损失。
关键还有,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