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耀此刻在海滩上了,属于特警队专属集训的海滩。
霍岐并不在他身边,而是在远处,在跟被岳中麒从医院偷出来的毛子哥掰手腕。
特警队的传统,如果有外人来,请喝点啤酒,吃点毛豆花生,然后掰掰手腕。
还别说,霍岐掰一个赢一个,不过也可能是大家在放水,在让着他。
因为毛子哥的右手做了清创手术,打着绷带了,用左手,都掰了三次了,而且毛子哥坐着不动,霍岐站着掰,弯腰掰,双手掰,可就是掰不动。
随着突然一阵爆发的哄堂大笑,毛子哥被一帮年轻人给举了起来,在沙滩上狂奔。
头发几乎全白的霍岐站在原地,双手叉腰,本来笑着的,突然回头看聂耀。
聂耀举起啤酒抿了一口又吸了吸鼻子,打电话跟主编请假。
他能瞒天过海,但他瞒不过聂钊那双精明而冷酷的眼睛,也总要被对方看穿。
是的,一开始他没有那么多的真心,他只是在发现陈柔对大陆,以及那帮icpo们有着别样的情愫之后,就开始疯狂的读书,并了解那帮icpo的来时路。
他当时抱的也是怀疑,质疑的心态,他想从中找出漏洞来攻击他们。
但是没有,他看了《长征》,看了《百团大战》,看了《解放北平》,他所看到的,是一个苦难民族的底层人们,不屈不挠的斗争史。
他于是开始写稿,后来又加入军报社,要说他纯粹吗,并不,他其实既没志气也没骨气,他虽然表面装做淡漠一切,他也知道,如今的陈柔早不是当初那个。
可他依然想看到她眼中的赞许和欣赏,依然喜欢她对他抱以别样的热情。
暗搓搓的,他知道那会让聂钊很不爽,可是聂钊越不爽,他不就越开心?
而去菲律宾时,最初的那几个月,聂耀一直在痛恨一件事,那就是,泱泱香江,上千万人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关注他的死活和存在与否,所有人都是软骨头,也都是金钱的奴隶,什么人权,什么公民的自尊和尊严,统统不存在。
香江的天是一只金子铸成的大掌,也是聂钊的手掌。
他夺走了权力,他也主宰着一切。
可是,就在此刻,站在远处朝着聂耀笑的那个男人,不过三十五六就双鬓斑白的男人聂耀跟他无亲无故,甚至原来都不曾见过面,可他却是全香江唯一一个敢于逆着聂钊,且执著追寻聂耀,并找了他整整五年,不曾放弃过的人。
如果不站出来,不救他,用聂钊的话说就是,聂耀的人设,将会就此崩塌。
但也许曾经有伪装的成份,更多的,还是为了让聂钊不爽而吸引陈柔的注意力。
可现在不是了,香江那么大,怎么能只有一块硬骨头呢,聂耀要做第二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