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从腰间的弹药袋里取出一卷油纸包裹的子弹,手指熟练地剥开油纸,露出里面裹着铅弹的纸质弹壳。
他将子弹稳稳推入枪膛,“咔哒”一声关上枪栓,闭锁系统瞬间咬合,发出沉闷的金属碰撞声。
他举起枪,枪身稳稳架在肩头,梯形瞄具的缺口与准星对齐百米外的靶心。
手指扣动扳机的瞬间,枪栓上的针头猛地弹出,精准刺穿纸质弹壳后部,“啪”的一声撞响雷管。
火药瞬间点燃,枪身剧烈后坐,带着路德维希的肩膀微微一颤,铅合金弹丸呼啸而出,拖着细微的烟尘射向目标。
射击完毕,他迅速将枪机向后拉,用过的纸弹壳随着枪机运动“哐当”一声被抛射出枪膛,落在地上滚出几圈。
紧接着,他又取出一发子弹装入弹膛,动作连贯流畅,一分钟内连续扣动12次扳机,枪声在测试场此起彼伏,震得空气都在发颤。
驻军们围在旁边,看着那枚枚子弹精准地落在靶区附近,忍不住交头接耳:
“这射速也太快了!比咱们手里的老枪快一倍都不止!”
“就是不知道远了还行不行……”
他们脸上写满赞叹,眼神里却藏着一丝疑虑——毕竟路德维希的子弹虽快,却有三发都偏出了靶心。
就在这时,一名男子拄着拐杖朝路德维希走来。他穿着猎兵部队的野灰制服,制服布料光滑紧实,没有大多数部队制服上那些花哨的穗带和徽章,只在袖口缝着一道低调的灰线。
他的左腿不太自然地弯曲着,显然是在战斗中受了伤,此刻正一瘸一拐地走近,目光紧紧盯着那把步枪,眼神里透着军人特有的锐利。
这年轻士兵本是和驻军朋友来测试场散心,恰好撞见路德维希试射。
他看着那把枪连续击发的节奏,忍不住惊叹出声,可看到子弹频频脱靶,又微微皱起了眉。
作为神枪手,他一眼就看出问题——不是枪的毛病,是持枪者缺乏稳定的射击姿势。等路德维希停手,他便主动上前,声音洪亮而沉稳:
“大人,拉赫·威克顿班长恭候您的光临!我很荣幸能为您测试一下这支步枪,看看它的射程有多远!如果您不介意像我这样的老猎兵来试试的话……”
路德维希打量着来人,目光落在他那身陌生的光滑制服上——没有多余的装饰,简洁得近乎朴素,和亚历山大大多数部队的华丽军装截然不同。
但当他瞥见对方野战帽上的银橡树叶别针时,瞳孔微微一缩:那别针造型精致,叶片上的纹路清晰可辨,是赞赞猎兵部队的专属标识,未经授权复制可是重罪。
这人要么是亚历山大的精锐,要么就是胆大包天的骗子。
路德维希盯着别针看了两秒,最终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语气带着几分挑衅:“才不是呢,让我看看你们机甲战士的威力!”
拉赫·威克顿笑了笑,在长凳上坐下,左手稳稳扶住枪身,右手接过路德维希递来的纸质子弹。
他的手指布满老茧,动作却异常灵活,将子弹熟练地推入枪膛,枪栓闭合时发出清脆的“咔嗒”声。
接着,他抬手调整机械瞄准具,标尺从100米缓缓旋到1000米刻度,目光投向远处模糊的钢制目标——那距离,是他用惯用的猎鹰步枪也需屏息瞄准的射程。
他微微侧头,感受着风拂过脸颊的力道,估算着风速对弹道的影响。两秒后,他深吸一口气,胸腔起伏间,枪身与肩头贴得更紧,右手食指缓缓扣下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