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放火之类——有外来人就查外来人,没外来者,就查本地那些个地痞流氓,或脾气火爆的人,准没错。
而且大家伙也都认识,在一乡、一里都生活几十年,甚至好几代人了,彼此是个什么吊样也都门儿清。
真要惹了事儿,没有官府的传、引,也根本逃不出多远——不是落草为寇,惨死深山老林,就是在逃到隔壁县时被抓获。
好处数之不尽,弊端约等于零。
而到了草原,到了游牧之民身上,华夏农耕文明赖以维护社会稳定的人口流动控制,却成了彻头彻尾的空谈。
汉家,或者说是华夏文化,为什么那么讨厌、鄙视商人?
因为商人居无定所,动不动就要去天南海北贸易行商,一走就是大半年,甚至好几年。
什么时候走,他不跟你说,往往是说走就走。
什么时候回,他也给不出个准确时间,什么时候想回来就什么时候回。
外出的这大半年,乃至好几年,这厮去了哪儿,干了什么,是否在深山老林杀人越货,亦或是死在了其他杀人越货的商人手中,也根本无从得知。
说白了:商人在封建社会的原罪,便是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无法被田地限制与一乡、一县。
作为无法被控制流动的人口,商人群体,极大的太高了政府的治理成本,耗费了极大了政府经历,又对社会治安、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却又在自己谋取庞大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为国家带来相应的税赋、劳动力贡献。
一说要征兵,一看商人,出去游商去了。
一说要征劳修个水渠,也根本找不到了。
连他去了哪儿、做了什么都控制不了、无从得知,自更别提从他手里收取税赋了。
而草原游牧之民,对处于封建时期的华夏农耕文明而言,就像是一群数之不尽的商人,共同生活在一片土地上。
寻常的郡县,千儿八百号人里才会出一个商人、一个不受控制的刺儿头,不安定分子。
而草原游牧之民,却是成群结对,以部族为单位聚居、生活的刺儿头,不安定分子,占据了整个社会成员结构!
治理一片完全由游牧之民组成的游牧区,对于汉室官员而言,就等于管理一个没有农民,全是商人的郡、县!
这有多恐怖、难度有多大,也就是可见一斑的了。
无法控制人口流动,对于封建政权而言,可谓是祸乱根源。
因为这个时代,没有监控、没有天眼,甚至都没有像样点的人像留存手段。
在这个时代发生命案,官府破案的唯一方式,便是猜。
——我猜,多半是隔壁那个外来客。
——我猜,是村口那个脾气火爆,手里见天儿都挥舞着菜刀的屠夫。
——我猜,会是街头那几个好吃懒做,心术不正的地痞无赖。
通过控制人口流动,来将天下按郡、县分割成无数份,然后根据案件发生的地点,来将嫌疑人范围确定为:案件发生地所在的县,乃至乡、里。
再从这个范围中,去找有可能犯罪的不安定分子,然后审问也好,拷打也罢,总归是能查清真相。
因为人口流动被严格把控,所以犯下事儿的人,是跑不掉的。
又因为知道自己跑不掉,客观条件不允许民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所以大多数人,都会竭力不去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