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两个县的驻地毗邻,如今各自化作县,县界该如何去划分,草场、水源又应该如何去分配?
如果太照顾那个中大型部族,那这和过去,信奉拳头至上,信奉丛林法则的草原有什么区别?
如果反而照顾那个小部族,那这又岂不是罔顾事实?
而且这些,都还只是最不起眼的问题,不过就是需要扯皮、商措就能解决。
真正麻烦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游牧部族,真正被化做‘县’,而不是仅仅只将原先的游牧部族,换上一个‘县’的名字,实则确实换汤不换药?
汉家的郡县制,实在严格控制人口流动,将天下以‘郡’为单位划成许多分,再以‘县’为单位,将郡从内部进一步划分,才能显现出效果。
那在草原上,郡县制又该如何推行?
也按地域划分?
底层百姓民的人口流动怎么办?
和汉地一样,严格控制人口流动?
还是听之任之?
很显然,两种做法均不可取。
——对待草原游牧之民,去搞人口流动控制,显然是在挖游牧之民的生存根基。
在草原控制人口流动,等于说是让游牧之民无法‘游牧’,只能在这落后的古早时代,在贫瘠的草原转变为‘畜牧之民’。
对汉家而言,游牧之民变成畜牧之民,当然是好事。
但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这并不现实。
除非有一天,汉家能找到一年能长好几茬,牛羊怎么啃都伤不到根茎,而且还是收割起来储存的新型草料。
否则,游牧之民,就只能是游牧之民,永远都无法定居、定点畜牧。
这就意味着汉家在河套地区行郡县,通过区域划分各县,本质上是没有意义的。
你这边刚画好县界,明天这个县的牧民,就跑到了那个县。
而且不是极个别部族如此,而是每一个部族都如此。
甲县的部族去了乙县,丙县的不足去了丁县——本就以部族为基础而行的‘县’,将大规模的,以县为整体进行大规模迁徙。
那你这个县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设置一个甲县,却在春天接待了乙县,夏天解决了丙县的麻烦,秋天等来了丁县的牧民。
知道冬天,你甲县自己的牧民,才终于游牧归来。
——甚至未必会回来!
——万一游牧途中出现差错,又或是处于某个意料之外的原因,改变了原先的形成,你们县的牧民甚至可能会在其他地方过冬。
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又或是部分人,而是全部人,一起出去、一起回来,或一起不回来。
连民众都长期不在本县,那你这个县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代天牧民,牧的哪家的民?
对于这个问题,河套各部头人显然都是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