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这是脑子瓦特了?
在草原搞郡县制,怎么搞……
但显而易见的是,早在各部头人得知河套地区,要施行新制度之前——甚至是早在这个念头,出现在长安天子刘荣的脑海中时,这个问题,刘荣就已经想到了。
刘荣为啥要在河套搞所谓的‘新制’?
为啥要先在河套试行新制,而后普及到河西?
自然是为了摸索出一条新的道路,好永绝后患,彻底解决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华夏农耕文明之间的根本矛盾。
矛盾所在,自然是游牧民族恶劣的生存环境,迫使他们不得不通过掠夺,来争取到了微乎其微的生存几率。
而相对稳定,距离又足够近,且‘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华夏农耕文明,自然就成为了他们的不二良选。
如此一来,要想根本性的解决游牧文明,彻底化解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之间的茅盾,首先需要做的,便是保障游牧文明的生存,降低游牧文明的生存难度。
说白了:能靠种地吃饱肚子,谁愿意看着锄头去造皇帝老子的反?
同样的道理:能靠放牧吃饱肚子,甚至老婆孩子热炕头,游牧之民又怎么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刀尖舔血式的在草原‘绝地求生’?
所以,为游牧文明指明道路,使其不再依赖于掠夺、战争,是解决游牧文明的关键。
而在此之外,第二个关键,便是人口流动。
——在面对游牧文明侵略时,华夏农耕文明之所以顾此失彼,应付不过来,就是因为那句: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城池在那里,农民的家、田也在那里,带也带不走,跑又跑不到哪里去。
反观草原游牧之民,被动也好、主动也罢——什么时候想走,就直接把毡帐一手,牛羊牧畜一赶,说走就走。
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游牧部族在决定离开某地后,只要决定是在中午之前做出,那就必定能在当天启程。
若是一大早就决定出发,那等到黄昏,说不定都到达距离最近的一处目的地了。
如此低廉的迁居成本,以及迁徙效率,实则草原上,天然就存在一种‘干一票就走,反正天高任鸟飞’的观念。
哪怕是一个足够富裕、生存压力并不大的部族,也很可能在这种思想下,做出临走前,把邻居吃干抹净的决定。
而且这样的决定,完全没有后遗症。
因为草原够大,人口流动够频繁。
没人知道一个被屠灭的部族,究竟是被谁所迫害。
发现一个被屠灭的部族遗址时,其他部族的第一念头也不是恐惧、不是兔死狐悲。
而是:可惜啊~
为啥不是我呢?
为啥不是我,把这个部族给屠灭,抢走了他们的牛羊牧畜,女人、奴隶等财富呢?
在这样的社会秩序、普兴价值体系下,丛林法则,自然成了草原上唯一值得信赖的秩序。
强大者默认支配弱小者,拥有他们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生命!
而在面对农耕文明时,游牧文明的这一特征,也使得华夏农耕政权,在自身强大时想要找游牧之民报仇、算账,又或是‘斩草除根’,却往往连人都找不到。
后世有一句笑谈,说是元祖忽必烈入主中原后,首先就把草原上的穷亲戚们处理掉了,哪个穷亲戚藏在那个地方,那都门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