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着,我看到了不少眼熟的画,也找到了自己想看的画。
五岁的叶莲娜坐在地毯上搭积木,彩色的城堡摇摇欲坠。
二十来岁的叶莲娜在一片银白的天地里对我招手,一口口白气从她口中呵出。
六十来岁的叶莲娜坐在摇椅上打盹,阳光把她红发中的白发照得无比刺眼。
我往其中注入些许灵性,让她看上去更鲜活,心想要是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能这般活到寿终正寝该多好。
“跟她的父亲比起来,她没那么讨厌。”阿蒙说,“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喜欢她。”
祂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别扭,就像挑食的孩子说“我就是不喜欢吃胡萝卜”。
我憋着笑问:“为什么啊?”
“你教她读单词,给她讲故事,带她认庭院里各种各样的植物,纵着她上树摘果下塘摸鱼……”阿蒙微微一顿,“就好像只要是个被朋友托付过来小孩,都能被你这么爱护,换句话说,被你爱护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被你爱护的那个人也并不特别。”
原来如此,关键词是“特别”。
“安心啦。”我拍了拍祂的脸,“哪怕往后有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个老爹把他们的孩子丢给我,你也一定是开天辟地,绝无仅有,万中无一的那个,好不好?”
有的话看似难为情,但只要你别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的就是别人——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但花了很长时间来实践这一点。
“只要你别养小孩养上瘾了就好。”
祂嘟囔了一句,正了正根本没歪掉的单片眼镜,我没戳穿那一瞬流露的赧然,只是遗憾为什么不能把这一刻定格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最终在一个正在梳头的少妇和一个摇动纺车的老婆婆之间停下,我在这两幅肖像间伸手一抹,暗色的墙壁消失,一条黑黢黢的道路显现出来,而周围的人依旧沉浸在对亲朋好友的追思中,无一人注意到我们。
“我回来啦。”
就像十九岁前时那些静好的岁月,我对着黑暗轻快地说,灯光渐次亮起,照亮了墙上一幅幅画作。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回到这里,但带别人来还是头一遭,我悄悄观察阿蒙的反应,发现祂已经被一幅画吸引了目光。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个男人正在写书法,表情沉静,字如游龙。
“你真像他。”
“很多人都这么说。”
我走到那幅画旁边,任祂对比,阿蒙很认真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煞有介事地说:“你读书或者写字的时候要更像他一点——单论外貌的话,你更像她。”
祂扬了扬下巴,我看向那抱着笔记本电脑,翘着二郎腿,若有所思,微微皱眉的女人——每当她露出这种表情,屏幕上十有八九是错综复杂的k线图,她应该是在琢磨这支股票是立刻脱手还是再等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