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知道,我去过。”其实,石门镇上没有一间ktv,但我不能在省城人面前丢脸,“去那干嘛?”
“你不是要打工挣钱吗,来这里挣钱快啊”!
“真的啊,怎么去呢?”
“跟我走呗,你晓峰哥我就是ktv少爷啊”!
在晓峰飞驰的摩托车上颠簸了很久,我们到了目的地。这里并不特别繁华,在一条很宽的巷子里,周围多是民居和商铺。大白天的,挂着个霓虹灯牌,上面闪耀着“皇朝ktv”几个大字。
晓峰带我上了二楼,喧闹的歌声和昏暗背景下炫目的频闪灯。少爷进去换了套衣服,跟外面站一排的少年一模一样,西装革履,发型精致。这些人跟我年纪应该差不多,可是发型和衣服比我好看很多。作为石门镇的时尚教主,此时的我相形见绌。
少爷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就领我去一间包厢。当我还在观察流光溢彩的灯时,音乐突然想起,吓得我差点撒掉了手中刚端来的蓝色的鸡尾酒。
“连生,来,唱两首,润润嗓子”!晓峰把话筒递给我。
我很喜欢唱歌,尤其是周杰伦的歌,但是我从来没有拿过话筒,都是自己瞎哼哼。我记得,苏沫清还说过我唱歌好听。事实上,真的很好听。我没想到自己调找的这么准,周杰伦的《七里香》被我一口气唱完。少爷惊呆了,站在桌子上为我欢呼。“酷毙了!”他说。门外,围了很多我刚进来时看见的站一排的少男少女,他们是被我的歌声吸引过来。
下午,晓峰带我去见这里面的经理。经理信任晓峰,除了年龄什么也没有问我,他给了我一部对讲机,一件制服,我就正式开始在皇朝ktv上班了。才一天的时间,我就知道什么叫晨昏颠倒。白天是没有人来唱歌的,因此我们都在睡大觉,为晚上的高强度工作准备。下午刚过六点,人们像是从固定的地方涌出来,一波接着一波,统一的穿得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女,来这里舒缓一天的疲劳,肆意狂欢。当然,没有他们的狂欢,就没有我们的米饭。
来我们ktv的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装作得无所不知和腰缠万贯,非要让女生尖叫着仰望自己才甘心。每当看到他们胳肢窝下面夹着女生,我就会想起以前在石门镇呼风唤雨风靡女生的时候,多么潇洒自在。当然,我在心里罗列身边女生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苏沫清,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她的家不会也搬到省城来了吧,这样最好了。她在念书,我在上班,周末的时候我可以带她出去玩,看电影,吃冰激凌,放风筝……
“帅哥,去帮我们弄个果盘,我女朋友渴了。”感谢客人将我从记忆深渊拉出,没有继续往下掉。
我的职业素养让我立马换上笑脸:“好的,先生!马上给您送来!“
随时待命是我们的职责,但于我而言,这不是最头疼的。最头疼的是,有些客人唱得五音不全不堪入耳,却声嘶力竭拼尽全力。职责所在,我只好饱受折磨,而且熬到恶心的客人走后,我就可以一展歌喉了。
我很喜欢ktv的氛围。这里仿佛是一个新世界,包裹了你的欢愉与忧伤,包装了你的失败与不安。因此,我对工作无比的用心和激情。
半年之后,别人一般还没过试用期或者另谋高就的时候,我被经理升成领班。领班的意思就是,我的衣服换成系着蝴蝶结的蓝色礼服,其他人都是难看的红色;我不用再每天一间一间房子的给客人服务或打扫卫生,而是只有在客人有难题的时候我才会出场,比如打架闹事;我经常给我的手下们开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省城原来挺好混的,我这么快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唱歌。在客人剩下来的没唱完的歌单中,十有**是我都会唱的。所以我就会在客人们走后,一个人跑到房间里,静静地唱着,徜徉在音乐的世界。我手下的服务员阿花这时总会来房间收拾东西,然后坐下听我唱歌。阿花来了两个月了,她已经听了我两个月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