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唤(4 / 13)

在我与谁都还格格不入的日子里,它常常与我厮混在一起,彼此间建立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厚情感。

其实我与它拢共也没说上过几句话,它是夜游动物,常常在夜间出巡,白天睡觉,睡在妈妈种在城市高楼围堵着的一笼豆蔻里。刚开始,我一度以为它是妈妈修房缮屋时不小心弄掉的一枚鹅卵石。

直至秋天某个清亮的傍晚,太阳将落,天还没黑,我正坐在屋顶观察一只飞来吸食蔻花汁的蜂鸟,它就直突突地窜了出来,一口将那只鸟吸进腹腔,我才知晓它是个白天里打盹的活物。

而且,最可笑地是,它明明刚刚犯了一桩命案,却仍能肆无忌惮舔舔身上的毛,前拱一下,后拱一下,便盘腿沉沉睡去。

它身上透出来的寂静,就如同深山庙宇里年久失修的石像;而我,则在那一刻,似乎成了什么人拴在庙门外的一根细布带,被冰凉的雨水浸褪着。

“你明明看见了它颈背的蓝和紫,明晃晃的!”

“你明明看见了它颈背的蓝和紫,明晃晃的!”

黑夜里,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叫道,像什么动物思春时的呜咽,瘆得人俩腿发软。

我只好把脖子埋得更深更深,深深地缩进厚重的纯棉被里,紧紧捂着,死命捂着,不敢动弹。

我知道,从此,我的每个黄昏都将在这只狸花猫的支配下活过,永生永世也别想摆脱干系。

(三)

“你得给它取个名字!就像它当初拴住你一样,用什么东西拴住它!”

恍惚里,我突然有了对付这林子的办法,举刀就朝身旁的长颈鹿砍去,在它身上划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宣示了我的主权。

不过,这仅是第一步。要想让这片林子承认我的存在,还得弄出更响更大的动静来才行。

我把鹿皮上渗出的血液收集起来,再和上自己的血,把自己结结实实地包裹起来,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夸大的成份,为得就是与这片山林签署一份看似合理公证的协议,完完全全立下足来,自由进出。

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回去的路,以及将我的重大发现告诉妈妈的可能。而且,要是弄得好的话,说不定我还可以从中寻到一两件神秘莫测的法器,更改现状回到过去。那样的话,不仅能弄清妈妈沉塘的秘密,更能提早就阻止她被毒蚊子吓得夜夜睡不着觉的事。

“这林子里肯定不止有你一人,那些车轱辘压过的泥痕就是最为有力的托词!”,我在心中不停地掂量着寻求庇护的法子。

我想,要是能以现在这幅姿态去找到一两个同类为伍,尤其是那种比我早来这里呆上个一年半载的某些同类,那我就能更好的混迹于此。

不过,现下,我首先要做的是给身旁的长颈鹿清洗伤口。

毕竟为了我的不择手段,为了我的某种谋划,它可是付出了较为惨烈的代价。虽然这代价并不出自于它自己,还带着我不由分说的无形强迫,但它还是为了我的些许私利而成了一个人的奴隶。

所以,即便它因中毒麻痹了神经,灵魂早就没了痛感,但我的肉体还是能清晰地感知到它脊背上的那种疼,那种无声的、令人坐立难安的皲裂感。

“你听见了吗?喂,你听见了吗?门口有一只绿色的蝈蝈在叫,它的眼睛是红色的,鲜艳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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