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灋,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叙。
小司徒使登六畜辨其物,而乡师止辨马牛之物者,以帅田役为事,则所须马牛而已。
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匶而治役;及窆,执斧以莅匠师。
葬而治役,正其挽匶之行列,故执纛以为仪;已窆而莅匠师,则以防匶之倾亏,使戒饬焉,故执以为威。
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
市朝,众所聚之地,使皆闻而知之也。
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
稽器,稽其足否与良窳。
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灋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
考,考知其实伪;察,察见其精粗。